学院奖学金评比细则
Shin_Kungoo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年9月修订)
一、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社会互动能力和跨领域分析能力,能综合的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分析观察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果。
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由学校公派到境内外校际交流一个学期的学生,可以参加学校每年9月份统一组织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课程成绩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由学校公派参加境内外校际交流连续两个学期及以上学生,可以参加学校每年9月份统一组织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课程成绩由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定)和次年4月份针对连续两学期及以上校际交流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交流前一个学年在校成绩和表现以及交流期间的成绩和表现将作为评选参考),是否能同时参评以当年评选通知为准。
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者,奖学金评定降级:
经常不参加班集体活动或参评学年同一寝室在每周的学校例行卫生检查及学院卫生抽查中,学年内累计有3次以上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寝室全体成员不得参评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奖项,且评定等次降一级。
凡在参评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无申请资格:
参评学年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种处分尚未解除者,或受学校、院系通报批评者;
参评学年所选全部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程)的学期考试中,有不及格成绩者(如补考合格可视为有参评资格);
参评学年有破坏校园环境卫生、环境秩序及浪费水电行为,受到宿管及保卫处通报批评者;
参评学年未按时报到注册缴费者;
参评学年有在课程作业、考试、论文以及各类竞赛报奖等过程中有抄袭、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者。或者有其他违纪及不文明行为,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认定为不符合优秀奖学金申请资格者。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条件规定:“除体育保健班学生外,未达到体锻标准或《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学生,不具有申请资格。”
二、计算公示
优秀学生奖学金综合评分为P,P=P1(加权成绩)+P2(奖励加分)。
原则上奖学金等级依据综合评分P进行由高到低排序。学生在科技竞赛类、论文专利类、素质发展类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同等参评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特别突出者经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可在原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提高获奖等级。
其中
P2为奖励加分。
三、奖励加分
P2奖励加分由科技竞赛类、论文专利类、素质发展类三部分构成。每位学生最高可获所有三大类P2总分为200分(有重要科创竞赛者可突破200分),总分除以25后作为P2计入综合评分P 。
1、科技竞赛类
(1)按组织范围分为4个等级:院系级、校级、省市级(或省以上赛区)、国家级。表1所列为常规科技竞赛的最高名次或最高等级的学术分。
学术分
20
40
60
80
(2)科技竞赛类根据其影响和难易程度分别确定不同的难度系数(大于 0)。学术分=某一级别某一等次的竞赛学术分*难度系数。特殊情况下由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3)下表为为重要科技竞赛,P2奖励加分可突破200。同类重要竞赛取最高学术分计算,不进行累加;不同类型重要竞赛可以累加。
ACM-ICPC 全球总决赛
金/银/铜
500/400/300
1
1
ACM-ICPC 全球总决赛
200
1
1
ACM-ICPC 东亚大陆总决赛
200/100/80
1
2
ACM-ICPC亚洲区域赛
120/80/60
1
2
中国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CCPC
120/80/60
1
2
ACM-ICPC 邀请赛
60/40/30
1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金/银/铜
300/200/120
1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市赛)
金/银/铜
120/80/60
1
1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金/银/铜
300/200/120
1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市赛)
金/银/铜
120/80/60
1
2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金/银/铜
300/200/120
1
3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市赛
金/银/铜
120/80/60
1
3
(4)下表为常规科技竞赛,奖励加分上限为200分。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国家级
0.5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国家级
0.5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华为杯)
国家级/省市级
0.8
全国高校物联网应用创新大赛
国家级/省市级
0.8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国家级/省市级
0.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 -大数据挑战赛
国家级/省市级
0.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移动应用创新赛
国家级/省市级
0.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国家级/省市级
0.7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省市级
0.7
“上汽教育杯”上海高校学生科创作品评选
省市级
0.8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RoboMaster
国家级/省市级
0.8
“陈嘉庚杯” 青少年发明奖
省市级
0.8
“华为杯”中国大学生智能设计竞赛
国家级/省市级
0.8
上海市大学生创意机器人挑战赛
省市级
0.7
上海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大赛
省市级
0.7
SODA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大赛
国家级/省市级
0.7
“大夏杯”科赛或创赛
校级
1
大学生科研基金结题(国创/上创/大夏)
校级
0.7/0.6/0.5
学院创新创业大赛
院系
1
校内程序设计比赛、移动应用创新赛
院系
1
企业主办各类全国比赛
省市级
0.8
数学类竞赛
各种级别
0.5
外语类竞赛
各种级别
0.5
(5)除最高等级以外,获得其他等级的学术分依次递减,规定如下:以最高奖为基本分,每降低一等名次,学术分为前一名次的90%。校级以下(包括校级)优胜奖、鼓励奖、参与奖一般不予加分。
(6)若比赛存在特等奖,加分在上述分数中再乘以1.1。
(7)以小组形式参加的竞赛,团队队长或第一作者的加分分值在团队成员加分分值的基础上增加20%。其他正式参赛队员不论排名,学术分均相同,替补参赛队员的学术分为正式队员的 20%。特殊情况下,可由教练或队长提出对个别队员进行减分或加分申请。
(8)若同一小组(或个人)在同一学年同一类型的竞赛中多次获奖,学术分不累计,取最高学术分。
(9)若同一作品在同一类型的比赛中(包括ACM竞赛)多次获奖,学术分不累计,取最高学术分。
2、论文专利类
(1)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学术类科技论文;与专业无任何关联或科普类论文不予加分。以下三种情况可获得论文加分:
论文中仅有一名学生作者,且学生符合以下情况: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二作者且本校导师为第一作者,则该学生获得100%加分。
论文中有多名学生作者,排序最前的学生符合以下情况: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二作者且本校导师为第一作者,则该学生获得75%加分,排序第二的学生则获得25%加分。(注:去掉本校导师后计算排序)
论文中有多名学生作者,若排序最前的学生不符合以下情况:第一作者、通讯作者、第二作者且本校导师为第一作者,则该学生获得25%加分。
(2)仅适用于与专业相关(包括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的发明专利;与专业无关的其他专利不予加分。计算方法同论文。
(3)论文和专利均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为华东师范大学。
(4)学生获得软件著作权的,每项可获得10分,加分最高累计可加30分,分数由实际参与的多名学生分摊。
SCI 一区/CCF A类
200
SCI 二区/CCF B类
80
其他SCI论文/ CCF C类
60
国内核心/其他EI论文
20
授权
100
申请
20
软件著作权
10
3、素质发展类
素质发展类加分由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和文化体育类、学生骨干奖励组成。
(1)下表适用于各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文化体育类奖励加分。表中未列出奖项,由评定委员会进行认定。
国家级
一/二/三等奖(或者相应等级)
80/60/40
市级
一/二/三等奖(或者相应等级)
40/30/20
校级
一/二/三等奖(或者相应等级)
20/15/10
院级
一/二/三等奖(或者相应等级)
10/8/6
(2)学生骨干奖励由任职加分和荣誉加分组成。任职类加分需任满一年。学生骨干奖励最高累计可加30分。
国家级
30
市级
20
校级
10
院级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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